邦的“走了就别回来了”。
他的身体僵了一下,,一模一样。笔身上刻着两个小字,“逾白”。
“本来想送给你的,”他说,“祝你前程似锦。”
说完,他转身就走,背影消失在风雪里,再也没有回头。我站在雪地里,直到雪落满了肩头,才慢慢走过去,拿起那支钢笔,在老榕树下,站了整整一夜。
这六年,我用这支钢笔,写满了一本又一本的笔记,考上了他当年说过想考的大学,学了他想学的金融,毕业后进了他在的盛景资本。
我走了他走过的路,只是想离他近一点,再近一点。
可如今重逢,他依旧是那副拒人千里的样子,把所有的温柔,都藏在了没人看见的地方。
公司里还有一对人,像一面镜子,照出了我们的求而不得。
老板的儿子林星辞,温柔软萌的市场部实习生,喜欢上了部门的资深策划陈漾。陈漾话少性子冷,却会在林星辞加班时,默默给他泡一杯热牛奶;会在林星辞做错事时,替他扛下所有责任,然后在没人的地方,轻轻敲敲他的头,说一句“下次小心”。
他们的拉扯慢得像榕城的秋,却坦坦荡荡。林星辞会明目张胆地给陈漾送奶茶,陈漾会大大方方地接过来,喝完,连杯子都擦得干干净净。
那天我去茶水间接水,听见林星辞红着脸跟陈漾表白,声音小小的,却无比坚定:“陈漾哥,我喜欢你,是想和你在一起的那种喜欢。”
我以为会被拒绝,却听见陈漾低低的笑声,他说:“我知道。这句话,我等了你三个月了。”
那天晚上,他们请全部门的人喝奶茶,林星辞靠在陈漾怀里,笑得眉眼弯弯,眼里全是藏不住的幸福。我坐在角落,喝着冰奶茶,甜腻的液体滑进喉咙,却只尝到了满嘴的涩。
别人的喜欢,能大大方方地说出口,能安安稳稳地在一起。
我和陆知衍,十二年了,从十七岁到二十九岁,除了互相折磨,什么都没有。
我喝了很多酒,醉意上头的时候,攥着口袋里那支刻着我名字的钢笔,趴在林星辞肩膀上,哭得像个孩子。我问他:“你说,他是不是从来都没喜欢过我啊?要是喜欢,怎么会一次又一次
小说简介
沈逾白陆知衍是《心口逾白》中的主要人物,在这个故事中“皮子柚”充分发挥想象,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,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,以下是内容概括:一入职盛景资本的第一天,我在会议室的主位上,看见了陆知衍。六年前榕城那场十年难遇的雪地里,他跟我说“走了就别回来了”,转身消失在风雪里,没留一句再见。现在,他是投行一部的总监,我的顶头上司,手里捏着我的转正名额。满室的空调风带着凉意,人力总监的介绍声在耳边飘远,我死死盯着桌后的人。他穿一身深灰色定制西装,袖口挽起半寸,露出腕间低调的腕表,眉眼依旧是记忆里的清隽,只是比年少时多了几分成熟的冷硬,连眉...